资源变资产,唱好“流转曲”。聚力“一村一品”,立足本村土地资源,成立合作社,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动土地有序流转,为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土地集中流转后,解决了“零散耕种”问题,连片的土地可实现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价格随之上涨,最高地价达到1300元。土地连片后,因为田埂、沟渠、生产道路整治,集体土地面积增加了242亩,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近30万元。
资产变股本,唱好“发展曲”。坚持整村推进,采取土地入股、集体资产入股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对群众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集体的机井等固定资产进行统计,按照市场价格,将群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每亩地每年1000元作价,将合作社的机井、水泵等固定资产作价100余万元入股;按照入股比例进行分红,每年群众可分红土地流转费250余万元,合作社和各小组根据投入的机井、水泵等固定资产可分红6-10万元左右,实现合作社、小组、村民三方共赢。
农民变股东,唱好“增收曲”。加强政策引领,灵活制定分红方案,调动农户入股积极性。制定“南鲁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鼓励各小组组织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再由南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与第三方签订流转合同。村合作社对流转土地承包费高于指导价的部分,由各小组抽取一部分(20%左右)作为小组集体收入,剩余部分作为小组入股股东分红,有力调动村小组积极性,做到小组集体、村民(股民)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