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起
全市将进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自今日起,
先锋君为大家选取一些反面典型案例,
以供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群众学习,
并引以为戒。
【简介】
2014年11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杜村第四居民组组长张某以征地为由,向杜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提议宴请有关人员。赵某明知换届选举期间不允许宴请的纪律规定,却同意张某组织村支委、村委委员兼妇联主任等11名党员和5名村民,在尧都区某饭店设宴两桌。
【处理结果】
经尧都区纪委研究,鉴于赵某还有涉法缓刑判决,决定合并给予赵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
赵某明知换届选举期间不允许宴请的纪律规定,却接受张某的宴请,明知故犯,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案情二
【简介】
2013年11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后垟村村主任候选人黄某某为了能够在换届中顺利当选,在酒店设宴6桌,宴请后垟村60余名村民,酒席上明确表示其要参选村委会主任,希望大家多支持。接到举报后,萧江派出所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
【处理结果】
查实后,11月19日,萧江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了黄某某的候选人资格,平阳县公安局对黄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案例分析】
黄某某依靠非法行为参加选举并不牢靠,最终只能将自己的“主任梦”送上“不归路”。